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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2 阅读次数: 编辑:小高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两年来,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着力实施学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战略部署,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校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党的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教职工党支部;

学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校各学院党委;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原则上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由学校统一挂牌的示范岗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专职或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

(二)表彰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19个(其中先进党支部15个)、学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2个、优秀共产党员90名(其中教职工70名、本科生10名、研究生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党员、教育群众。

2.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整体推进、成效明显,党组织联系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成效显著,师生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3.坚持推动科学发展,单位发展目标明确,发展思路清晰,发展举措有力,发展业绩突出,党组织在解决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推动事业科学发展中贡献突出,成效明显。

4.重视党支部建设,能够定期研究党支部工作,并根据不同类型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关心党员群众,经常了解和分析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积极性高。

5.重视和加强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6.坚持党员标准,积极主动地做好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特别是青年教师和高知群体(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7.积极组织所属教工党支部申报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20092010年度所属教工党支部全部参加立项申报,至少有50%以上的支部活动项目被学校立项,且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8.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近两年党委、党总支所在单位党员没有重大违法乱纪行为,教职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先进党支部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党支部一班人团结合作,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能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所在单位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2.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能够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制定发展计划,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入党手续,近两年发展过新党员。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所有党员能较好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积极参加学校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20092010年度有项目获得学校立项。

7.近两年党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没有重大违纪行为,教职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学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学生党员、教育广大青年学生。

2.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党建工作,形成定期研究学生党建工作的良好机制,并能为不断提高学生党建工作水平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和经费保障。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华中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团组织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考察和预审、入党联系人、发展党员公示、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健全,发展工作积极、慎重、规范,能较好完成党员发展计划,近两年学院本科生党员比例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全面实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高年级有党支部。

4.按照《党校分校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紧紧抓住培养、发展、入党后教育三个环节,把培养教育特别是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全过程,注重提高学生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近两年未出现学生党员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5.以学生党支部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注意提高学生党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和党建业务素质,学生党员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

(四)优秀教职工党员条件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履职本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优良品质,坚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危急时刻勇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学校和谐稳定作贡献。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联系服务师生,积极做好师生工作,带头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自觉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职权,坚持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

5.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优秀大学生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素质好。

2.坚持党性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大局观念,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3.服从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按期交纳党费,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观念强,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实践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近两年中至少有一次被评为学校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7.积极参加支部、班级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为支部和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六)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党建政策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本人主抓或具体负责的党务工作业绩突出,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联系服务师生,积极做好师生工作,带头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自觉维护师生群众合法权益,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坚持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

5.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评选办法

1.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明确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的意义、条件和办法,在此基础上进行酝酿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以本单位为主,先进基层党组织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党政机关各党支部可以推荐所分管战线职工的优秀党员。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收集所属各党支部的推荐意见,已下达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指标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初评,初评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未下达评优指标的表彰类型,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研究确定上报名单,推荐对象是本单位的,同时提交事迹材料。

3.党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会议,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集中初评。学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初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

4.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召开表彰大会。

四、时间安排

1.5月25前,各党支部提名推荐,各单位完成初评,上报名单和事迹材料。

2.6月上旬,学校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3.7月1,表彰宣传。

五、材料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上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学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填写《登记表》(电子登记表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同时报送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先进集体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以上登记表和事迹材料均要上交书面稿一式三份至党委组织部。另需要提供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简介(300字左右)、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简介(500字左右)以及像素不低于1M的电子照片。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统一打包后发送至zzb@mail.hzau.edu.cn。各单位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观点明确,内容具体,文字精练。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2.学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3.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5.教职工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