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第十二期“干部大讲堂”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举行,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泉作了题为“高等教育法修订与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主题报告。副校长吴平,校长助理郭刚奇和100余名党政管理干部参加了此次报告会。报告会由发展规划处处长冯永平主持。
王大泉首先介绍了高等教育法修订的背景。他指出,高等教育法修订是基于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实践的需要。此次高等教育法修订了与改革关系密切的7个条款,是颁布实施17年来的第一次修订。
王大泉接着从调整高等教育的任务与培养目标、改革高等学校的设立原则、下放高等学校的审批权、增强省级统筹、强化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地位与职能、增强高校的自主权和自我监督能力、改革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和发展机制、巩固高等教育拨款体制改革的成果,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等七个方面,结合大量的工作实例,生动介绍了高等教育法修订的目的及其影响。
王大泉指出,此次高等教育法的修订为推进高校治理进一步法治化,进一步明晰高校办学自主权,提供了更为充分的法律依据。依法治校是深化高校综合改革的重要路径,是高等学校构建新型大学文化、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学校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学校能力的迫切需要。王大泉强调,加强依法治校,一是要制定学校章程,形成系统全面的制度体系,实现“良法之治”;二是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 ,实现 “民主科学之治”;三是要注重依法办学,形成平等自由公正法治的教育环境,实现“育人之治”。
(作者|发展规划处 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