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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阅读次数: 编辑:小高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现将《二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310

二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为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内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学校二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明确如下。

一、二级基层党组织向党委组织部递交换届选举请示

学校二级基层党组织,是指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党委、党总支),不包括学院党委下设的教职工党总支、大学生党总支。二级基层党组织每届任期一般为四年,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应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数及构成、选举差额比例、换届选举时间、选举办法等形成决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组织部递交换届选举的请示。

基层党委、党总支任期届满,换届选举条件尚不具备的,需向校党委组织部递交延期进行换届工作的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二、党委组织部对换届选举请示进行批复

校党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换届选举请示进行批复,通知符合相关规定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

三、二级基层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经校党委组织部批复后,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包括召开动员大会、起草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酝酿和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制订选举办法等。

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二级基层党组织将换届选举结果报至学校党委

基层党委、党总支将换届选举结果报送学校党委审批。选举情况报告包括: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所有候选人得票情况,当选委员名单;新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会时间,当选书记、副书记名单;新一届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党内工作分工的初步意见。报告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五、学校党委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学校党委对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结果进行审批并发文批复。

六、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基层党组织做好材料归档和数据库更新工作

校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基层党组织将换届选举相关公文、会议记录、原始票据等分别归档,并对相关数据库或信息系统进行更新。

新成立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基层党组织补选个别委员工作和二级基层党组织下属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均按照管理审批工作权限参照本程序进行。其中,二级基层党组织下属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由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选举结果应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