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4〕73号 关于刘春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征得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董事会同意,决定: 选派刘春全、姜海同志到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工作,两位同志提为副处级,试用期为一年。 张永卓同志调离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回校本部工作。 华中农业大学校长 邓秀新 2014年5月30日
校发〔2014〕73号
关于刘春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征得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董事会同意,决定:
选派刘春全、姜海同志到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工作,两位同志提为副处级,试用期为一年。
张永卓同志调离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回校本部工作。
华中农业大学校长 邓秀新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