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发〔2014〕13号
关于张拥军、李金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征得共青团湖北省委同意,决定:
张拥军同志任校团委书记,任期为四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李金发同志校团委书记职务。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