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发〔2016〕6号
关于刘立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刘立军同志任校团委副书记,任期为四年, 其中试用期一年。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